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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联德(联维)企业有限公司20万吨镍合金项目一期工程-原料库(2#﹑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福建联维物流有限公司已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现将《福建联德(联维)企业有限公司20万吨镍合金项目一期工程-原料库(2#﹑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施验收鉴定书》向社会公开。对于公众反应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单位将及时给予处理或解答。公示日期:自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31日止。 (项目联系人:吕长和15959306296;)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原料库(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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